欄目:社保常見問題 作者:瑞方人力 時間:2019-09-02
社會保險是指為失去工作能力、暫時失去工作或健康的人提供收入或補償的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般單位都會為員工參保繳納社保,那么,試用期需要繳納社保嗎?過了試用期才交社保嗎?
過了試用期才交社保嗎啊?
據調查了解到,就業(yè)當月或當月及時參加保險的企業(yè)比例達到77.5%,較去年有明顯反彈,反映企業(yè)社會保障合規(guī)意識逐步增強。然而,試用期結束后,仍有19%的企業(yè)選擇為員工支付社會保障,在違規(guī)操作中排名第一。由此可見,試用期內社會保障的“盲區(qū)”導致試用期內未能及時參與,值得各方關注。
根據勞動合同法明確規(guī)定,企業(yè)單位和員工建立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就應該依法繳納相應的社保待遇,所以說試用期的時間遠遠是不止這一個月的,一般情況下都會擁有三個月左右甚至最長的,高達6個月左右的試用期。
那么,試用期內不繳納社會保障費,顯然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也是違法現象。但是,由于新員工的不確定性很大,尤其是試用期內的員工,他的不確定性會變得更大。
一方面,它來自于員工自身在工作單位勝任這一職位的能力。這是一個方面,因為許多雇員是否能夠適應這一新職位,或者他們是否能夠完全滿足這一職位的職責要求,是值得懷疑的。因此,企業(yè)單位也有這種擔心,也就是說,如果他不能適應崗位的要求,他很可能在試用期內被辭退。因此,由于存在這樣一個不確定因素,在試用期內根本不允許向雇員支付社會保障。
另一個方面是雇員自己,即使他有能力擔任這種職務。但是,由于一些可能的原因,例如,包括工作時間在內的工作單位的一些工資收入不符合員工的心理預期,那么員工自己也很有可能會離開工作單位,特別是在試用期內,離開新工作單位的概率會比成為正式成員后高得多,所以這也是試用期內不支付社會保障的原因之一。
因為員工自身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首先,員工在試用期內可能并不總是呆在這個單位,這實際上是很常見的。因此,與試用期內離職的其他員工相比,成為正式員工后向員工支付社會保障更好。這也是許多企業(yè)和單位的普遍做法,一方面是為了降低雇員離職的風險;另一方面,要在成為正式員工后支付社會保障費,畢竟該員工的工作時間比試用期長,所以成為正式員工后支付社會保障費也很常見。
但是,《勞動合同法》明確規(guī)定,全日制勞動合同應當在就業(yè)后簽訂。當然,這種專職勞動包括試用期,但這種所謂的試用期也應該用來正常支付社會保障費,因為勞動合同應該在開始就業(yè)后正常簽訂,那么員工的社會保障費應該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內支付。當然,這在《勞動合同法》中有明確規(guī)定。有些單位不關心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也就是說,在雇員成為正式成員之前,他們不會支付社會保險。為了保住工作,許多員工不會太在意試用期內的社會保障福利。因此,從長遠來看,這已經成為一種普遍現象。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企業(yè)單位和員工建立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就應該依法繳納相應的社保待遇。當然,現在不是每個企業(yè)都按照規(guī)定來的,很多企業(yè)員工在試用期是沒有社保的。所以,如果你能接受試用期沒有社保也可以,要是不能接受,就可以不接受該公司的入職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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